蓝税干货|“三胎来袭”,个人所得税的影响你发现了吗?
来源:蓝鹰立德 | 作者:蓝税 | 发布时间: 2021-06-17 | 134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在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时有什么办法可以少交点个税呢?跟我来~~~

前几天有朋友在进行汇算清缴时突然问道:“你说,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少交点个税呢?”


“有啊!多生娃!你看,三胎开放了,国家都给你指了条明路了!!!”


个税汇算清缴时有项“子女教育”的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你都清楚了吗?

1、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?

答: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,包括生父母、继父母、养父母,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,比照执行。


2、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?

答:子女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、继子女。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。


3、监护人不是父母可以扣除吗?

答:可以,前提是确实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。


4、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?

答: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(每月1000元)的标准定额扣除。


5、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?

答: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。


6、在境外学校接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?

答:可以。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。


7、在民办学校接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?

答:可以。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。


8、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?

答: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%扣除,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,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%扣除,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。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。


9、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?

答: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,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,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。


10、纳税人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,需要保存哪些资料?

答: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,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。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,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、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。


温馨提醒:

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将于2021年6月30日截止,如果还没有进行2020年度个税汇算清缴的朋友请注意抓紧时间完成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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